由省道往大江的方向時,  均突然問我:"媽, 甚麼是"去院"?"

"沒有甚麼叫去院的丫!" 我回答.

不過顯然大哥並不滿意我的答覆,追根究底的說:"有啊,還有指右轉也!"

"喔~ 因為媽媽沒看見那招牌,所以我不知道你說的是甚麼, 下次經過我再幫你看看" 我答.

本來想這樣就蒙混過去,不過看到大哥難過得眼淚快掉下來了,我只好快回想剛剛到底有經過哪裡,會有甚麼指示牌.

突然靈光一現, 恍然大悟的告訴大哥說,"你說的那應該是"法院", 是"中壢地方法院"啦!"

均:"是去院ㄚ, 我看到的是"去"".

媽媽:"去和法很像,你好厲害,又發現很相似的字囉,不過去字旁邊加上三點就要念成"法"~"

我們家大哥終於懂了,笑了!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Esther Ch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