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省道往大江的方向時, 均突然問我:"媽, 甚麼是"去院"?"
"沒有甚麼叫去院的丫!" 我回答.
不過顯然大哥並不滿意我的答覆,追根究底的說:"有啊,還有指右轉也!"
"喔~ 因為媽媽沒看見那招牌,所以我不知道你說的是甚麼, 下次經過我再幫你看看" 我答.
本來想這樣就蒙混過去,不過看到大哥難過得眼淚快掉下來了,我只好快回想剛剛到底有經過哪裡,會有甚麼指示牌.
突然靈光一現, 恍然大悟的告訴大哥說,"你說的那應該是"法院", 是"中壢地方法院"啦!"
均:"是去院ㄚ, 我看到的是"去"".
媽媽:"去和法很像,你好厲害,又發現很相似的字囉,不過去字旁邊加上三點就要念成"法"~"
我們家大哥終於懂了,笑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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